联冠中国诉深圳凯乐姆一案获得胜诉

· 联冠中国

   2019年8月5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国仲”)就联冠未来(中国)有限公司(“联冠中国”)诉深圳凯乐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凯乐姆”)违反电商平台合作协议一案作出裁决,裁决支持了联冠中国的诉讼请求。裁决确定——由深圳凯乐姆返还预付款人民币586,920元,并且联冠中国因本次仲裁产生的律师费以及仲裁费全部由深圳凯乐姆承担。

   据悉,深圳凯乐姆迟延、拒绝履行双方签订的《财富风暴平台赠品合作协议》、《财富风暴平台礼品换购合作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合称“电商平台合作协议”),联冠中国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依法于今年初提请仲裁,请求依法解除电商平台合作协议、返还预付款以及赔偿损失。国仲曾于6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联冠中国在庭审中提交了充足的证据对仲裁请求所列事项进行佐证、陈述声辩等。

   国仲经过近两个月的书面审理,最终作出了公正裁决。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仲裁法》的规定,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若深圳凯乐姆拒绝履行《裁决书》中的义务,届时可直接进行强制执行措施。

   联冠中国负责人表示,本次获得胜诉绝非偶然,是仲裁庭对联冠中国正义的维权行为的认可,任何违反契约精神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联冠中国将继续跟进《裁决书》义务的执行情况,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